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聘任文小发、吴银喜、刘晓凤3名人员为兼职仲裁员,聘任期限为2026年9月29日至2031年9月28日。
二、兼职仲裁员王敬轩因个人原因申请不再履行仲裁员职责,本委予以解聘,解聘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
三、续聘贺盛亮为专职仲裁员,续聘期限为2026年9月29日至2031年9月28日。
四、续聘张倩、涂焕锋2名人员为兼职仲裁员,续聘期限为2026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
特此公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