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民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横琴华民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珠海福永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吴绮敏诉广东华民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东永信旅运有限公司、珠海青年客运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华民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珠海福永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案号:粤澳深合劳人仲案字〔2026〕615号),诉求为:
一、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的工资差额371250元;
二、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17日期间的工资53002.3元;
三、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3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17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660303.43元;
四、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2年11月1日至2026年8月17日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492800元。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公告期内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横琴港澳大道2333号中葡经贸中心9栋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3楼)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在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
本委定于2026年12月14日14时00分,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地址:横琴港澳大道2333号中葡经贸中心9栋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3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沈书记员 联系方式:0756-885848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