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三塘村11号房屋使用限制的告知书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5-09-09

珠海傲途营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我局于2025年3月向你单位出具《关于停止使用三塘村11号开展经营活动的告知书》,要求你单位停止使用三塘村11号房屋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对三塘村11号危险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解除的函》,该房屋已采取加固解危措施,经专业鉴定机构检测评估,目前该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为Bsu级,满足结构使用安全要求,可以恢复正常使用。从事依法应取得许可或备案的经营活动的,需取得许可或备案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告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