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华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未取得资质承揽横琴华发世纪广场(40#、42#、57#)主体工程57#地块外墙涂料工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本单位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拾万贰仟玖佰陆拾陆叁元(¥102963.00)的行政处罚。
本单位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粤澳深合商事建设罚决〔2025〕15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期内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E办公区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756-8930553
联系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E办公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与艺文二道交叉口东北角)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