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粤澳深合商事交通执催〔2025〕32号)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5-09-30

黄庆发(身份证号码:442000********1015):

  本单位于2025年4月28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澳深合商事交通罚决〔2025〕54号)并于2025年5月10日送达,要求你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因你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自2025年5月26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本单位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澳深合商事交通执催〔2025〕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公告期内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E办公区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请你在收到《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澳深合商事交通执催〔2025〕32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本单位领取《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前往指定的银行缴清应缴罚款及加处罚款。

  如你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可在期限内向本单位提出。如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本单位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方式:0756-8333912

  联系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E办公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与艺文二道交叉口东北角)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