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粤澳深合商事建设催告〔2025〕19号)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6-04-09

吴孝移(身份证号码:332626********1778):

  本单位于2025年8月19日依法作出并于2025年10月19日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粤澳深合商事建设罚决〔2025〕15号),要求你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因你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自2025年11月3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本单位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澳深合商事建设催告〔2025〕1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公告期内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综合执法处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请你在收到《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澳深合商事建设催告〔2025〕19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本单位领取《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前往指定的银行缴清应缴罚款及加处罚款。

  如你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可在期限内向本单位提出。如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本单位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756-8930553

  联系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综合执法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与艺文二道交叉口东北角)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