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离境退税工作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7-01

粤澳深合执字〔2026〕37号

各有关单位: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离境退税工作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已经执委会审议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离境退税工作实施方案(2026-2028年)

  为优化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消费环境,吸引境外旅客入境消费,根据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6〕74号)等文件和省政府“入境购”会议精神,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简称“合作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依托合作区口岸枢纽、重点商圈以及旅游景点,加快推进离境退税服务体系建设。到2026年中,横琴口岸离境退税服务点落地。到2027年末,合作区离境退税消费生态基本形成,形成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和“即买即退”服务网络。到2028年末,合作区离境退税消费生态更加丰富,努力将横琴打造为“立足大湾区、面向全世界”的国际文旅消费目的地。

  二、工作机制

  合作区成立由财政局牵头,产业发展局、横琴税务局、拱北海关、商事服务局等单位紧密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财政局:统筹协调离境退税政策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做好资金保障、考核督导,推动各部门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产业发展局:协调横琴口岸方面做好离境退税服务点选址保障工作,鼓励商圈商户企业开展离境退税和“即买即退”业务,配合做好政策宣传辅导。

  (三)横琴税务局:负责退税商店备案管理及公布、退税代理机构管理、退税申请单与发票管理、退税业务审核及退税款结算;维护离境退税管理系统数据安全,开展退税商店与代理机构政策培训;加强日常监管,防范税收风险。

  (四)拱北海关:负责境外旅客离境时,办理退税物品验核手续,配合做好税收风险防范。

  (五)商事服务局:负责辖区内退税商户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六)退税代理机构:按职责做好口岸离境退税点和“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的税款退付服务,配合做好税收风险防范。

  三、主要任务

  (一)离境退税网点“广覆盖”

  1.推动离境退税业态发展。在口岸枢纽、购物商圈、旅游景区、文体场馆、宾馆酒店等境外游客集中地点增设退税商店,形成横琴口岸-金融岛商圈、天沐琴台沿河商圈、中医药产业园-科学城商圈等一批离境退税特色商圈,打造长隆海洋王国等离境退税旅游地标,鼓励开放式街区商业、沿街商铺等多种零售退税业态。联合珠海打造退税购物特色IP,推动离境退税商店集群化发展。推动“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等便捷退税模式落地,鼓励有条件的商店提供“即买即退”服务。(产业发展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网点软硬件建设。支持离境退税商店配备业务人员和机器设备,对于完成备案的退税商店每户奖补5000元、完成“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建设的购物商圈每家奖补10000元。鼓励商户叠加优惠扩大离境退税消费,对于普通退税商店给予年度增量退税消费额1.5%的奖励,对于“即买即退”商店给予年度增量退税消费额2%的奖励。支持海关及退税代理机构在口岸设立退税服务点,结合业务开展需要,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及配套支持等。(产业发展局、税务局、海关、财政局、退税代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3.畅通离境退税商店备案流程。符合条件的商店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备案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收齐备案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开展“预约集中办”服务,横琴辖区内连锁门店总部可对其所属横琴门店申请办理集中备案。(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离境退税商品“多元化”

  4.遴选琴澳本地特色商品。打造“横琴必带礼品”“澳门特色伴手礼”等特色商品优选机制,培育打造具有琴澳城市特色的“城市礼物”“必购必带”等高品质特色产品。引导“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澳门设计”标志产品商家获取退税商店资格。鼓励澳门文旅品牌在合作区落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对于符合合作区文旅产业政策的澳门品牌企业或者机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产业发展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国产品牌商品供给水平。增加电子智能产品、老字号产品、文化创意产品、名优特产等优质产品供应,积极引导国货潮品商店、老字号商店、文创商店等申请成为退税商店,打造离境退税购物地标。(产业发展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离境退税服务“更便利”

  6.拓宽退税款项退付渠道。在口岸退税服务点、“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开通线上线下退付方式,备足零钱满足现金退付的需求,联合境内外银联、Visa、万事达等主要卡组织实现刷卡到账,开通支付宝、微信、mPay等电子退付方式,实现即时到账功能。(退税代理机构负责)

  7.探索应用离境退税智能设备。研究在横琴口岸离境退税服务点布设自助验核终端、“即买即退”邮箱和自助退税机,引导旅客自助办理离境退税业务。研究在合作区退税商店推行无纸化开单、自助开单等技术。(税务局、退税代理机构、产业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出便捷办理措施。按照统一部署安排,实行小额抽检制,灵活运用自助验核终端,对退税销售额1万元以下的退税申请单,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进行实物验核;对退税销售额1万元及以上的退税申请单,仍逐单进行实物验核。支持实施离境退税“一单一包”模式,采取“政府提供、商店使用、旅客免费”的供应方式,推动退税商店对退税商品进行封装打码,实现海关免拆封验核退税商品。(产业发展局、海关、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即买即退”异地互认。配合好上级部门优化“即买即退”服务,加强大湾区内互认合作,探索拓展互认地区,实现在异地办理“即买即退”业务的旅客可以在横琴口岸办结离境退税业务,延长“即买即退”离境期限至28天。(税务局、退税代理机构、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离境退税环境“更友好”

  10.做好政策宣传导引。推出多语种版本的《离境退税服务指南》。利用政府官网、社交媒体等渠道,宣传离境退税政策、办理流程、退税商店与口岸信息。扎实开展业务培训,面向退税商店主动开展集中或上门培训,免费提供宣传物料,面向退税代理机构以及海关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服务专业性与执行效率。在退税商店、口岸、景区设置多语种引导标识,积极通过相关文旅平台宣传推广合作区离境退税商店、退税服务点,确保境外旅客便捷获取信息。结合“乐购横琴”系列活动,组织商场开展离境退税购物优惠活动。(产业发展局、税务局、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退税商品质量保障。在商店、购物小票等醒目位置设置监督建议联系方式,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及时响应并解决消费者诉求,提升消费体验感。(商事服务局)

  12.加强离境退税长效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核查退税商店和代理机构退税业务开展情况,加强退税数据分析,防范税款退付风险。强化口岸退税物品验核后到离境前监管,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适时开展政策评估,梳理分析整体退税数额及效益情况,适时优化政策执行。(税务局、海关、产业发展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离境退税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