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琴澳互认!这类人适用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4-07-31

  为进一步保障澳门药学技术人员执业安全,持续巩固强化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必备专业知识,增强实践技能、提高服务意识,帮助其深入掌握内地政策法规重点,近期,首批澳门药学技术人员横琴执业继续教育课程在合作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以下简称药品共治系统)正式上线。

  目前,该系统共有11门岗前培训视频课程及12门继续教育培训视频课程,可供系统注册用户参与学习。

  涵盖10大方面内容

图片

  首批继续教育课程由10余名副主任药师或副教授职称以上相关专业领域人员编制,涵盖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药物合理使用技术规范、内地与澳门法律法规及药事服务差异、岭南中医药特色和粤港澳大湾区药学服务交流等10大方面,旨在提升澳门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服务专业能力。

  琴澳学分互认

  《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备案办法》)规定,已备案的澳门药学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备案人)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36学分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参加由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组织实施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或者面授培训班学分不少于18学分。

  目前,琴澳两地已正式实现学分互认,备案人岗前培训学分及在澳门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取得的学分,可记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符合条件的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参与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可通过药品共治系统申请开具《培训证明》,凭该证明可到澳门申请计入CPD学分。

  自《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文件《备案办法》实施以来,已有71名澳门居民在药品共治系统注册账号并开展岗前培训学习,其中,8名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已取得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出具的《培训证明》,2名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已完成执业备案。

  下一步,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将继续围绕落实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新空间的重要任务,不断优化琴澳药学培训体系,持续推动琴澳两地药学规则衔接,为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到合作区就业、创业提供更多便利,进一步保障居民健康和促进药学专业发展。

  操作步骤

  即日起,备案人员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登录药品共治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申请学分认可、《培训证明》等,操作步骤如下:

  01 登录账号

  登录药品共治系统

  网址:https://shiyao.hengqin.gov.cn/

图片

点击导航栏上的“跨境执业”

图片

点击“登录”并输入账号、密码

  02 开展继续教育培训

图片

查看继续教育培训相关要求并点击“继续教育”页面

图片

点击“学习”开始学习继续教育培训课程

图片

动态回答课程问题(每门课程4道题,至少答对3道题才及格)

  03 申请学分认可

  经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审核通过后,备案人员在澳门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取得的学分,记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

图片

点击右侧的“学分认可申请”

图片

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

  04 其他

  备案人员通过系统导出由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开具记载学习时间、课程名称以及学分等信息的《澳门药学技术人员执业培训证明》,凭该证明可通过澳门医专委官网申请纳入CPD活动学分计算。

图片

点击右侧继续教育的“学分证明”

图片

 勾选已学习的相关课程,并点击“立即下载”即可导出培训证明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