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公开选调5名老师!条件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5-07-18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合作区面向珠海市公开选调,中学事业编制教师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珠海市公办中学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历条件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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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岗位要求其他条件

  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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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③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④被开除公职的;

  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薪酬待遇

  本次选调的优秀教师均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选调程序

  选调流程及方法:报名→资格审核→专业测评→考察→公示→调动。

  报名

  1. 报名方式:

  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同时附上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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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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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报考证明表》

  打包发送至邮箱:hqcnuzqsyzx@163.com ,以“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形式命名。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

  自2025年7月21日9:00起-7月25日17:00时止。

  3. 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

  ④教师职称证书;

  ⑤个人荣誉证书等材料;

  ⑥个人教研成果等材料;

  ⑦100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

  ⑧任职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4.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报考人员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的材料。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本次选调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事项均提前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和查询。

  资格审核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结果将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专业测评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进入专业测评环节。专业测评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其中:

  1. 现场讲课(70分)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及课堂组织能力。其中教学设计30分,教学效果40分。   

  2.现场答辩(30分)

  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等。

  3.职业测评

  测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成绩。

  报考人员未能在指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测评当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报考人员按总得分排名。总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考核人员按各岗位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报名时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须在进入考察环节的7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

  专业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及进入考察环节名单于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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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

  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调动: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结合拟聘人员条件聘用至选调岗位相应等级。

  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756-8936236(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监督电话:0756-8938639(合作区行政事务局)

  咨询及监督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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