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与核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Z-GK2024-021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与核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2.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4-2025年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与核查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有关金融监管精神,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及多项专项工作要求,通过采购第三方协助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与核查工作,充分依托大数据资源,提升对风险舆情的监测预警和分析处置能力,强化对隐蔽多发的涉非法集资活动排查能力,实现对非法金融活动早监测、早预警、早处置。同时,按照企业风险等级,协助开展电话约谈、核查走访、维稳专项等工作,综合研判企业经营风险情况,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2信用信息: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四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购买。
售价:¥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第四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自主招标采购项目;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彩色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zzgx@126.com),并致电阮先生:0756-6344218,缴纳标书款成功并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香洲支行
户 名: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011 9909 08012
(3)其他相关注意事项: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网(http://www.hengqin.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
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东裙楼1号楼108室
联系方式:0756-8937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三楼
联系方式:梁冬梅 黄楚嵋 0756-6344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冬梅 黄楚嵋
电 话:0756-6344218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
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