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珠海市人民医院横琴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复函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2-04-24

珠海市人民医院横琴医院:

《关于核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珠海市人民医院横琴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横琴珠医〔2022〕23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核准续期珠海市人民医院横琴医院经营性停车场的批复》(粤澳深合规建函〔2022〕300号)关于停车场续期经营的相关处理意见,经研究,现就珠海市人民医院横琴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就诊患者及家属停车收费标准

(一)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车辆凭当日就诊有效凭证(收费票据、挂号单、治疗单、住院押金单、出院结算发票单据等)停车时间不超过4小时免收停车服务费,停车时间超过4小时收费标准如下:

1.小车(20座及以下客车、2吨及以下货车)每半小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50元;

2.大车(20座以上客车、2吨以上货车)每半小时4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80元。

(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小车停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除免费前4小时外,其余费用凭住院凭证减半收费。

二、社会人员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一)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其他社会车辆1小时内免费,停车时间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如下:

1.小车(20座及以下客车、2吨及以下货车)每半小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50元;

2.大车(20座以上客车、2吨以上货车)每半小时4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80元。

三、你单位必须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做好明码标价及相关解释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收费。

四、上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23年4月1日。

此复。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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