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横琴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复函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5-03-20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横琴医院:

  《关于延续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横琴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广医附一横琴〔2025〕7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有关规定,结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核准开办横琴医院经营性停车场的批复》(粤澳深合规建函〔2025〕125号)关于停车场开办的相关意见。经研究,现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横琴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20座及以下客车、2吨及以下货车

  每车每30分钟2元,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50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二)20座以上客车、2吨以上货车

  每车每30分钟4元,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80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二、门诊患者及家属车辆凭当日就诊有效凭证(收费票据、挂号单、治疗单、结算发票单据等)停车时间不超过6小时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6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长(不含6小时)计费。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车辆(20座及以下客车、2吨及以下货车)凭当日住院押金单、出院结算发票单据免收停车服务费(只限一辆车,其余车辆减半收费)。

  四、其他社会车辆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免收停车服务费,停放1小时以上(含1小时)按实际停放时长计费。

  五、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六、贵单位必须加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按规定落实明码标价,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进行收费。

  七、上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26年2月1日。

  此复。

  (联系人:王心彤,联系方式:0756-881308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