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2-06-02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处理的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2年6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2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

代表人

单位地址

主要违法事实

处理情况

1

广州隽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91440101347388235M

董云德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迎宾路115号509-1房

该单位承接横琴科学城(一期)租赁住房项目一部B区4#区域主体工程项目期间,未按要求报送案件相关材料,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于2022年2月7日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

广州市林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01618674488L

李加文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景泰东四巷二号三楼301、302、303、304房

该单位承接中冶逸璟公馆园林工程项目期间,未按要求报送案件相关材料,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于2022年2月16日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3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91420000757013137P

陈卫国

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该单位承接保利华南总部大厦主体工程项目期间,未按要求报送案件相关材料,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于2022年3月30日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4

珠海市朗丽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914404007673146460

赵定荣

珠海前山乐文路八号一单元一层A3

该单位承接保利华南总部大厦主体工程项目期间,拖欠17名劳动者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劳动报酬703,283.00元。

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于2022年3月29日以该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横琴公安局于2022年4月1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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