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印发,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等有关法治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业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助力琴澳一体化法治建设,合作区法律事务局结合合作区实际,制定了《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二、《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主要内容
《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在内容上可分为七个部分18条,主要明确“支持对象是什么”“支持类型和标准是什么”“怎么申请”“怎么监管”等核心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个部分共6条,主要明确制定目的、定义、适用范围、实施主体、扶持基本条件、扶持年度等。该部分主要提出支持对象为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法律服务机构,自设立之日起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事项记录,申请扶持时未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失信名单。
(二)第二个部分为“业务支持”,共4条,主要为:
1.鼓励商事合同中约定调解条款。鼓励律师事务所主动向合作区经营主体推介在商事合同中约定以商事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符合条件的商事合同当事人、主动推介调解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分别申请1000元专项补贴;包含代当事人申请的补贴在内,每家律所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其中每名当事人每年最高补贴5000元。
2.鼓励以仲裁、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争议。每个商事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每个年度可以分别代当事人申请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专项补贴,按照相关要求,由商事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据实及时转发给最终承担仲裁、调解费用的当事人。每宗仲裁案件最高补贴5万元,每宗调解案件最高补贴5万元。每宗案件设置最高补贴限额,将惠及更多非诉案件当事人。
3.仲裁员、调解员支持。为吸引境内外优秀仲裁员、调解员参与合作区仲裁、调解业务,将对商事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名册中的仲裁员、调解员,按照仲裁案件、调解案件数量给予办案补贴,每宗案件分别给予800元、1000元,每年每名仲裁员、调解员分别给予最高4000元、最高5000元补贴。
4.支持涉澳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发展。每个法律服务机构(商事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除外)每年度可以代为申请最高50万元专项补贴,用于支持合作区经营主体开展涉澳涉葡语及西语国家业务过程产生的法律服务需求。按照相关要求,由法律服务机构据实及时转发给合作区经营主体。
(三)第三个部分为“发展规模奖励”,共1条,《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提出对在合作区经营且执业律师、执业公证员及其他与法律服务有关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分别达到10人、30人、50人的法律服务机构,且其办公人员中分别最少有2人、3人、5人为澳门居民的,首次申请奖励,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奖励。
(四)第四个部分为“其他支持”,共2条,主要为:
1.高端法律服务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高端法律服务项目每个奖励10万元,每家法律服务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2.法律活动扶持。为提升合作区法治建设形象,扩大宣传效果,对法律服务机构举办、承办高水平法律主题的论坛、展览、竞赛、培训等活动,邀请出席并作主题发言的法律行业专家达5人以上且参加人数50人以上的,或者由国家部委主办、法律服务机构在合作区承办的法律主题活动,事后按照实际投入费用的5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贴。
(五)第五个部分为“申请流程、适用原则”,共2条,主要明确申报机制安排和适用原则。扶持措施申请每年集中受理,受理时间以法律事务局发布申请通知为准。申请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资金审定、公示、资金拨付等。《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明确与合作区出台的(或承接原横琴新区的)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扶持。
(六)第六个部分为“监督管理”,共1条,申请人应该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的申请人将取消其享受本办法相关扶持的资格,并追缴已享受的扶持资金。
(七)第七个部分为“解释权、施行日期和有效期”,共2条,主要明确《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三、《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主要特点
1.更加聚焦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支持。《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共有7条具体政策,其中有4条为“业务支持”相关内容,主要是鼓励商事合同中约定调解条款、鼓励非诉方式解决争议、仲裁员/调解员支持、支持涉澳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等,有利于帮助法律服务机构寻求更多业务和市场机会,重点支持优质法律服务机构在合作区“留得住”“发展好”,为琴澳企业和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2.更加突出引聚法律专业人才、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就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按照法律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及澳门员工的数量给予发展规模奖励,有利于支持法律服务机构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加在合作区办公人员数量,拓展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就业空间。
四、有关租金补贴事宜
合作区会出台统一的租金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可以按照合作区统一的租金补贴政策规定申请有关补贴。
五、有关申请事宜
《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有关支持为事后扶持,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相关扶持条件的,可按照2027年申请指南申请。法律事务局届时将组织相关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