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文:
(本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配套文件:
1. 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 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 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团队实施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