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支持琴澳人才协同发展,其中,第十二条明确支持琴澳人才联合培养。对在合作区博士后设站单位指导的澳门高校博士后合作导师,指导一名博士后给予导师两万元的生活补贴,每名导师每年最高补贴六万元。对短期派驻到合作区开展科研或成果转化的澳门高校博士后和博士,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五千元、四千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补贴申请条件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奖补实施办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