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第十条明确支持激励市场主体主动引才。支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对积极引进高水平人才并经合作区有效申报国家或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的用人单位,分别按照国家、广东省人才工程每人次三万元、两万元的标准给予申报补助。同一用人单位单一人才工程单一批次申报补助,国家人才工程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广东省人才工程最高不超过二十万元。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年度申报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六十万元。
对列入正式入选名单的人才,按照国家或广东省人才工程评审单位核发生活补助的额度给予 1:1 配套补助。对入选人才依托的用人单位,每人次分别按照国家或广东省人才工程评审单位核发生活补助的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二十给予配套补助。
补贴申请条件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奖补实施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