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文:
关于印发《澳门、香港规划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备案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延伸阅读:
《澳门、香港规划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备案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