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文: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自2025年9月19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延伸阅读: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