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有关规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抽查时间、方式及内容
(一)抽查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抽查方式
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
(三)抽查内容
企业登记事项检查、企业公示信息检查。
三、抽查结果处置
(一)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
(二)检查中发现企业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检查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情况。
(四)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四、其他事项
(一)我局将通过企业登记时留存的法定代表人、联络员联系电话,以短信等方式通知被抽查企业。收到通知的企业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接受检查。不如实或者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检查的企业,认定为“不予配合情节严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相关情况并记载于企业名下。
(二)如有疑问,可致电0756-8813323(商事服务局市场监管处)进一步咨询。
特此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