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文:
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本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配套文件:
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