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部署,扎实推进第二阶段建设,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平台,推动实体经济层级跃升,支持企业深耕扩能、做大做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近日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该政策涵盖九大维度的精准扶持体系,推出一系列精准、有力、创新的奖励与扶持措施,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注入强劲发展动力,彰显了琴澳协同培育现代产业体系的坚定决心。
聚焦实体与多元 明确高质量发展对象
《扶持办法》共十九条,设立了清晰的高质量企业准入门槛,明确其扶持对象需满足五项关键条件:严格落实“实质性运营”要求,要求企业须在合作区进行“实质性运营”;所属产业需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之内;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企业员工人数不少于30人(2025年度作为过渡期,可放宽至不少于20人);同时需合规经营,无严重失信及特定范围行政处罚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经批准的金融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适用本办法,凸显了政策对实体经济的精准聚焦,与合作区打造“澳门+横琴”产业融合新高地的定位高度契合。
九大维度精准发力 构建全方位支持体系
《扶持办法》围绕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需求,设计了涵盖投资、推广、研发、融资、人才、提级等多个维度的扶持奖励措施,体系完整,力度空前:
其中,为鼓励境外拓展,《扶持办法》明确对企业在澳门或葡语(西语)系国家投资设立公司,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为支持举办活动,《扶持办法》明确对在合作区或澳门举办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展会、会议、赛事等活动,按实际支付费用的30%给予扶持,在珠海举办亦可获20%扶持。
助力品牌出海方面,《扶持办法》指出,支持企业利用数字化手段及参加境外展会进行品牌推广,按广告费或参展费用的30%给予扶持,年度上限高达3000万元。澳资企业及葡语(西语)企业在境内进行同类广告推广亦享同等支持。
强化境外权益保护及激励营收增长方面,《扶持办法》对企业投保涉外保险、进行境外知识产权维权等产生的费用,按30%比例给予扶持,设有年度上限。同时设立营收“登高”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至100亿元不同梯度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至5000万元不等的重奖。同时对年度营收实现1亿元以上增量的企业,按增量部分的3‰给予奖励。
为降低企业置业成本及缓解企业融资压力,《扶持办法》对在合作区内购置办公用房的企业,按实际支付购房款的20%给予扶持。对企业用于日常经营或区内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利息,根据银行所在地不同,按实际利率与LPR较低者的20%或30%给予贴息,年度贴息上限2000万元。
激发创新活力及广纳各方人才上,《扶持办法》则提出,对在合作区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按其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的10%给予扶持。广纳各方人才:对企业每成功聘用10名新员工,给予8万元招聘扶持。同时,对聘用一定数量或比例澳门居民的企业,在申请活动举办和对外推广扶持时,扶持标准可上浮至既定标准的120%。
特别奖励领军企业 培育全球标杆力量
为培育具有全球、全国影响力的领军企业,《扶持办法》特别设立“企业提级奖励”。对在合作区发展壮大,首次获评为“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企业,将分别给予8000万元、6000万元、5000万元、2000万元的重磅奖励,分两年发放。
作为合作区推进第二阶段建设的核心政策举措,《扶持办法》通过切实的投入和系统化的制度设计,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与琴澳产业融合导向。该政策进一步提升合作区的投资吸引力与产业竞争力,加速创新要素集聚,为合作区打造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平台、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