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文:
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余额管理制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
延伸阅读:
1.一图读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余额管理制试点管理办法》
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余额管理制试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